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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2页)

真正完成复仇大计的是一位英俊青年。这人住在城堡之外的贫民窟里,自小和一个小仙女模样的姑娘一起长大。要对付魔王就需要小仙女,自古以来都是他们之间捉对儿厮杀的,没有她的参与也就一事无成。

传说英俊青年心爱的姑娘被老妖知道了,于是就从城堡传出令来,让人马上把小仙女送到里面。送之前要按新方折腾一番——这是老妖身边的人为了讨好魔头琢磨出来的,其实老妖本身是个粗物,根本没有这么多讲究——小美女要用泉水洗涮三遍,赤条条覆上桂花,再用芋头叶子裹了,用马兰草细细缠好。这样远看只是一个绿『色』草人,被称为“生人粽子”,为了让百无聊赖的老妖觉得有趣,到时候一层层解了高兴。因为老妖活得太久,身边已无新鲜事情,侍弄他的人就得按时想方设法搞出一些全新的名堂抓了城外的壮汉赤脚走炭火,那种呼天抢地的大叫让老妖分外高兴;所有在城堡来往的人都不得穿一丝一缕,一切为了交欢和观看方便;为了测试忠心和逗趣,老妖自己还明了一种游戏,说一声“我死了”,卫兵头儿及所有近旁的人即要赶紧表示悲伤和忠心,都要进行上吊表演,随便找一个门框和树枝就挂上绳子,结果许多人都因为表演过于真实而当场毙命。一些身怀绝技的面相师、预言家、变戏法的,都成为城堡里最受欢迎的人,这些人把老妖的大巢搅得热热闹闹,日夜灯火通明。不过老妖困极而眠,一觉醒来会犯糊涂,一睁眼瞄瞄满屋的怪人,怎么看怎么像是来刺杀他的,就一掌一个全拍死了。

小仙女送进城堡的日子已经临近,英俊青年悲痛欲绝。他城里城外寻找武艺高强的人,想汇集起来攻打那个城堡。这一行动进行得极为秘密,因为老妖耳目甚多,稍有不慎就会败『露』。最后英俊青年找到了十二勇士,十二勇士刚开始还有些犹豫,后来被一个个领到小仙女跟前,亲眼目睹了这个小姑娘是何等娇弱和美妙,于是全都下了殉难的决心。英俊青年和十二勇士感动了一位心怀嫉恨的林中母妖,她曾是城堡老妖早年抛弃的结妻子。母妖洞悉老妖的一切隐秘和底细,这会儿就出了不少主意。她最要紧的一招是教会了小美女唱“『迷』魂歌”一种独特的唱词和曲调会让老妖魂飞天外,让他在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人事不省。也就是这短短的十几分钟,英俊青年和他的十二勇士要彻底解决老妖和巢里的一群卫士、各种各样的男女——因为这一百多年来城堡里积累了奇怪的、不为人知的人事传统,这其中既有深不见底的冤仇和恐惧,也有令人费解的忠诚和依恋,有魔窟中特有的怪癖和禁忌。反正是要彻底扫除一个城堡里的百年老妖比想象中艰难十倍,如若不然,这一百年里早不知换了多少茬主人了。

送小美女进城堡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十二勇士全都扮成了轿夫,英俊青年则扮成了她的自家哥哥。一顶大轿由几十棵高大的白杨做成,这些白杨都是新伐的,带着青枝绿叶;轿里铺了新割下的玉米秸,上面就躺了一个香喷喷的“生人粽子”。小美女一路上都在练习刚刚学会的『迷』魂歌,只等大轿在城堡里一落地,老妖的腥膻气猛地浓烈起来的那一刻,开口啊啊大唱。她给打扮得怪模怪样,因为全身都被绿『色』的大芋头叶覆着,又被马兰草仔细地扎了,所以看上去真的像一个人形粽子。一种浓烈的花香从她身上散出来,一路上熏得十二勇士踉踉跄跄,他们在心里不停地念叨老天爷保佑咱快些进堡,利利落落成了事吧,只要咱用飞快的弯刀割下那老妖的头颅,那时好事也就成了。浓浓的花香引了一群蜜蜂跟在大轿子后边,赶也赶不开,就这样一路跟着进了城堡。

过了一道道大门,迈过一道道坎儿,最后的一道窄门大轿通不过,只好由小美女的哥哥背上她,让这个“生人粽子”伏在他的背上去见老妖。其余的人,就是十二勇士,都得退下。十二勇士借口等她的哥哥,盘腿坐在窄门外等候动静,无论那些侍人怎么呵斥都不退去。

这会儿时间大约到了中午,老妖正好从大床上爬起来解溲。哗哗的撒『尿』声像瀑布一般。英俊青年为了不让背上的人吓得昏厥,一直迎向前去,用身体遮挡着小美人的视线。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老妖的双腿,那是比大橡树还要粗的两根肉柱;接着看到的是像石碾子一样圆的腰、像一面土墙似的胸脯、像四方墓碑一样的头颅。头颅中央是一对火红的眼睛,正闪闪烁烁向这边瞥来——待瀑布消失了时,这对眼睛渐渐变成了蓝『色』。老妖先被英俊青年吸引住了,倚在大床上一边蹭痒痒,一边嬉着脸看。一位上了年纪的侍者大声喝道“还不跪了!”老妖的阳物蠕动着,让人想起一条秃尾蛇。这蛇头昂了三下,又垂下来。“好妹妹,你快唱歌啊,快给大王唱歌啊!”英俊青年不停地回头喊着,背上的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原来是她刚才一伸脖子的瞬间看见了老妖,接着就吓得人事不省了。英俊青年不得不用力颠她、拍她、喊她,直到听她在背上出“啊”的一声——『迷』魂歌终于由缓到急地唱了起来。

老妖在这歌声里手舞足蹈,乐得一塌糊涂。

“好妹妹你唱啊唱啊,千万莫要停歇!”

老妖在歌声里舞动,舞动,手脚越来越笨拙迟缓,又过了三五分钟的时间,巨大的身躯轰一声倒下了。

英俊青年立刻放下背上的人,揪住她身上的一个活结儿扯了扯,全身的马兰草刷一声掉下来了,『露』出的赤身小美人儿光芒四『射』,把整个黑黢黢的妖巢都映亮了。英俊青年在老侍者的尖声大叫中迅把小美人用布衫遮裹了,又从散『乱』的马兰草中找出一把锋利的小弯刀。他扑向老妖的一瞬,旁边的老侍者立刻吓死了。第一件事是要割下那个四方头颅——无论怎么砍、刺、拉、剁,那长了鳞片的粗颈就是不出一滴血,顶多是撬下几点鳞片。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急得一边大骂一边去踢那对硕大的睾丸,去捅他的鼻子和嘴巴。奇怪的是所有部位都像老胶皮一样又艮又韧,刀子一次次砍上去又一次次弹回来。这会儿窄门外面已是杀声震天,十二勇士与护卫打斗起来,他们一边打一边往里撤——护卫戴了闪亮的钢盔,相互碰得咣咣响,在勇士的喊杀声中接二连三倒在地上。有三四个勇士终于能够反身襄助英俊青年了,几个人一起扭住那个鳞片包裹的大头颅,先是找到大拇指粗的脉管,像割树根一样逐条切开一点,再顺着脉管游动刀子,总算割开了一寸长的小口子。一股巨大的膻腥气立刻弥漫开来,让人呕吐,所有人都惶惶掩鼻。时间眼看快到了,那对红『色』的眼睛又眨巴起来。几个勇士焦急中一齐把刀刃儿放在老妖颈上,英俊青年挥起大锤连连砸向刀背——四方头颅被大锤震得一颠一颠,最后硬是一点一点被凿下来,终于骨碌碌滚下了大床——与此同时老妖醒来,幸亏一个勇士上前一把抢到了头颅,在“快跑快跑”的吆喝声中猛冲了出去……无头老妖挥舞双手爬起,洒着黑血『乱』窜,势不可挡,一直追出了老巢,连着迈过三道石门。最后一道大门旁的一个大石狮子倒在地上,那老妖被绊了一下,急中生『乱』,以为那就是自己的头颅,抓过倒地的石狮子就栽在冒血的颈子上,接着三晃两晃,轰一声倒向了石板地……

《凶宅》

我对橡树路怀有无尽的好奇。就像真正的奇地探险一样,开始的日子小心翼翼,耗时费力却难以走向深处,更多的只是在边缘徘徊。我现即便在外围地区也完全是另一个天地,不仅是干净,安谧,还有其他地方怎么也想不到的一些好去处,比如茶屋,书店,服装店,糕点店。有一个糖果店让我流连忘返店面不大,却是锃明瓦亮,里面的营业员一『色』女子,她们穿了洁白的工作服,头上还有一个红『色』的头巾。在我眼里她们肯定是专门挑选而来的,不然的话怎么会是一『色』的美女?特别是其中的一个凹眼姑娘,简直不敢多看,看得多了就会脸热心跳,手心出汗,说话磕磕巴巴。我现那些从城堡深处走来的老老少少可真不少,他们当中的男『性』像我一样,一到糖果店就挪不动腿了,最后只买走一点点糖果。我明白,在这个明媚的城区里,任何一个店铺里的工作人员都要像模像样才好,因为他们要经得起挑剔,要让人看了心情愉快。不远处居住的大都是一些长,或与长有关的人,让他们高兴当然很重要。

我不能总是在糖果店里磨蹭,少不了也要买点糖果。当时我嘴里咯啷咯啷吮着糖果,甜得酸。凹眼姑娘捏起一个西瓜糖给我,我在嘴里化掉了上面粘的一层砂糖又吐出来看了一下西瓜瓣儿一片绿一片红,『逼』真喜人。我重新送进嘴里时,凹眼姑娘笑了。她说“你们男的就像小孩儿一样。”

我与凹眼姑娘相熟一些之后,交谈中得知了不少关于这片城区的事情。城堡老妖的故事她当然知道,不过她说的与一般流传的稍有差异,她说老妖最后并没有死,不过是顶着石狮子跑开了,一路追着自己的“真头”跑下去,一年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转回来一圈儿。我说“这该多么吓人哪!”她说“吓人的事儿嘛,在这个城区里可就多了。”再问,她不愿说。我小声说“你们平时可以随便吃糖果吧?”她立刻警觉地盯住我问“谁说的?”我摇头“不过这么想。”她脸『色』冷冷地哼一句“可不能『乱』想。”

从糖果店里出来的夜晚睡不好。我在想那个凹眼姑娘,怎么也抹不去她的影子。我特别想和她恋爱。也许是自己长得特别瘦削的关系,我一度嗜爱糖果到了入『迷』的程度。而且我固执地认为全城所有的糖果店中,惟有橡树路的店是最好的。这种认识甚至影响了我的大半生,十多年过去,我还这样对自己的孩子说。反正那时我总是去那个店,这使店里的姑娘一见了我就出故意的咳嗽声,还一齐去瞟凹眼姑娘。我心里慌,但还是硬着头皮进去。凹眼姑娘却根本不在乎,照常营业说笑,显示“一把抓”的功夫——抓一把糖果放在称盘中,大多数时候竟能和顾客要买的斤数一丝不差!我常常在一旁看得入了『迷』,在心里称之为奇人!我想瞧她啊,不仅是美丽,而且身怀绝技——我开始在内心揣度自己与这样的人是否般配的严肃问题了。我当时深重的自卑感至今还记忆犹新。

如今看,造成这种自卑感的原因是复杂的。除了她的美丽容颜和绝的业务技能之外,她在大名鼎鼎的橡树路工作也是问题之一。但无论怎么说,青年人求偶心切,最终仍会战胜和越一切阻障。我们终于有了第一次约会——这样说马马虎虎,因为实际上只不过是一起在下班后走了走而已。我们从橡树路一直走到了破破『乱』『乱』的街区,走向了一条不约而同的路径。本来在风景如画的地方散散步多么好啊,可我们都不想这样,而是有些慌促地离开了那里。为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离开。天渐渐暗下来了,都不想回去吃晚饭。她一路上说的话不多,印象深刻的只有这样几句“你的学问该有多深啊!”我听得十分清楚,那是一种钦佩的感叹,而非质疑。我谦逊了几句,夸她“你有怎样的一只手啊!”记得她立刻把手伸到了眼前。我在微弱的路灯下看着这手——白皙娇嫩,手指长长的,让人想起一截葱白。她把手伸到我的眼前,长时间不动,惹得我真想一把抓住再不松开。她最后叹了一声,把手缩了回去。我后来为这事儿后悔得很,认为很可能是自己所犯的一个巨大错误,我将因此而耽搁美妙的恋爱进程。

那时候是八十年代初期。我因为拥有复杂的个人经历,又受过高等教育,所以说算是一个心智丰富而情感曲折的年轻人。但所有这些方面我都悄悄地掩藏起来,原因是心眼儿多的人在工作单位或任何地方,总要格外受人提防。我尽可能装作没有什么阅历的一个青年,看上去与自己单薄的身材极相谐调。其实呢,我会把一切尽收眼底。对于这座新来乍到的城市,我多少有些蒙,有些不适应,但还不至于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说实在的,除了对橡树路怀有神秘之情,其他市区我还看不上眼呢。姑娘则是另一回事了,对她们嘛,我总是有一种神秘之感,从来都谨慎小心。与她们的任何孟浪之交、失度之情,都会引来始料不及的巨大后果,这一点我深有感触,怎么说都不过分。在我进城后的第二三年里,就生了一些关于她们的重大事件,这些事件将长久地影响到这座城市的历史。我与凹眼姑娘的交往幸亏没有搅进这个事件太深,这是我许久以后想起来都要害怕、都要庆幸的。

总之我日夜琢磨的大多是怎样快进入相互亲近的轨道。凹眼姑娘大大方方,她与我在一起时笑眯眯的,腮上有两个酒窝,鼻梁左侧有两个小小的雀斑。她张开嘴的时候,『露』出了两个不太显着的虎牙。胸脯真高。从她身上散出一种糖果味。可能是单独接触两个月之后的一个晚上,因为要跨过一条刚刚掘开的小沟,我扶了她一下。结果她握住我的手一直不放。我的心跳快极了,接着一切都有了质的改变。我们扯扯拉拉地来到了一棵不大的树下,不知是她还是我的决定,我们不再往前走了,就在树下站着。如果是橡树路就好了,这儿就不行,树不仅少,而且每一棵都瘦得可怜,根本遮不住人们的视线,来往的路人都要好奇地、认真地看过来一眼。我们也就在极少的一点空隙中相互亲热着。我吻了她,感受到她口腔里有一股浓烈的糖果味,这使我想到了她的职业。

这是我难以忘怀的一段经历,后来将其概括为自己的“糖果时期”。这个时期不尽是美好奇妙的甘甜的回忆,而是伴随了其他味道。比如,烟的味道。我对这种味道是相当敏感的,不论其出现在何时何地。

如果不是因为这种味道的强烈干扰,我个人的故事会有一段极端复杂的『插』曲,说不定我的命运也要变得格外凄惨。这样说是毫不夸张的。还好,一切都要感激自己常的嗅觉。

我和凹眼姑娘在一起时主要是接吻。这种事让人不知疲倦。我紧紧攫住她小巧浑圆之躯,心里充满了感激。对一切都开始感激,对这座城市,对橡树路,甚至对那个恶魔的故事。接着春天来临了,我们夜里躺在刚刚萌的草地上,冲动得不能自已。多少赞美春天的好句子,春天之奇妙真是怎么形容都不过分。春天就像美酒,容易成事也容易败事,容易让人犯下大错。那个夜晚我们躺在那儿,缠缠绵绵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然后就想干点无法控制的事儿。我们都冲动得面红耳赤,脑门上全是汗水。最后的一刻她好像有点犹豫或怎么,我记不得了。我所记得的只是自己的蛮横无理——对于一直跟随自己的强烈欲念,我简直是毫无办法——她有一阵甚至不再吻我,后来总算吻我了,一只手还要松松地提着滑脱的内裤……可就在这时,我突然从她口腔里闻到了一阵浓浓的烟草味。

我的手从她身上滑了下来。

她一边整理衣服一边瞪着大眼看我。月光下这双眼睛因为生气而变得多少有些陌生,甚至是冰冷的,但也令人难忘地美丽。

“你吸烟吗?”我镇定了一下,问。

她摇头。垂着睫『毛』。

“那怎么回事啊?”

她一声不吭,用手梳理了一下稍『乱』的头,下意识地使劲勒紧了一下腰带,哧哧笑了起来。

我对这笑声没什么好感。我是一个相对严肃的人,即便干坏事也要严肃。我瞪着她。

接下去她以少有的大方告诉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也即时揭开了橡树路神秘帷幕之一角。那个夜晚,很长时间里我只有倾听的份儿,吓得大气也不敢出。

她说你当那是怎么一回事?那是刚刚被一个吸烟的男人亲了的缘故——而过去为了掩盖这一点,她都是在出门约会时嚼几块糖果,这一次虽然也这样做了,但一方面因为做得草率,另一方面也因为对方是一个大烟鬼,他不仅吸烟,而且还闹起了洋派,吸的是一种粗粗的雪茄。“就这样,俺『露』了馅儿。”她嘻嘻笑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她终于『露』出了本相。我不吱一声地听下去,看看她还会说出什么惊人的事情。

她说严格来讲我们还是老乡呢,自己也是东部平原出生的,后来才随父亲来到这儿……刚来这座城市的外地人就知道大惊小怪的,其实这有什么啊!这里是橡树路,这儿生什么都用不着大惊小怪的。要知道这里是老妖盘踞过的地方,除了老妖,别的妖也有。这里的老房子多得数也数不完,中国外国的冤魂多得不得了,比如说闹鬼的屋子吧,在橡树路上多得是,长了人们也就不怕了,照住不误哩!半夜里有巡夜的人看见一个穿白衣白裤的女人在草地上晃悠,开始吓得半死,再后来就不怕了。有时还能看见金碧眼的女人夜里出来打转,那是洋女人的魂儿,她们喜欢这儿,可能还有死死相恋的人呢,反正就是不愿回国。想想看,住在这样地方的年轻人还有什么想不开?他们开通得什么似的,哪个见了漂亮姑娘还不大大咧咧的?再说了,谁还得专门待在糖果店里等着你来啃啊?在你出现之前,和咱好的小伙子多了!你赶上个末尾儿也不错嘛!

我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个天方夜谭。那一会儿我屏住了呼吸,好奇大于气愤,于是只顾听下去。

她举例有一个大官就住了一套凶宅,那原是一百多年前一位总督大人住过的。咱的大官根本不信有凶宅这回事,因为一信就不得了,就做不成咱这边的官儿了,咱这边的官儿原是不信鬼神的。不光是他,就是他的儿女、老婆子,也没有一个公开说这个的。不过他们背后还是什么都明白,知道这大屋里时不时地闹鬼。大官刚死了一年,遗下一个老太婆管不住儿女了,这些儿女个个都是能闹的主儿,他们把一条街上的伙伴都领到这个宅子里,让他们看看新奇,常在半夜里黑着灯听动静。这以后闹了多少次鬼倒不知道,有一件事倒是真的,就是男男女女在黑影里好起来了。凶宅成了欢乐的场所,他们有时玩着玩着就什么都忘了,不光忘了时间,忘了地点,连自己是哪个年代的人都忘了。他们干的事情据说和当年的一些鬼魂差不多跳舞,动不动就亲嘴儿;不知是电灯因为事故突然停电还是有人故意弄出来的,反正是一家伙就黑灯瞎火了——这一下倒真是个时候啊,疯狂的男男女女来了劲儿,他们在宽敞的大厅里一点羞耻都没有了,净干一些没法儿听的事情。也许是后来有人夸张,把事情越传越玄,说当时的大厅里、旁边的小房间里,都成了跳舞和『淫』『乱』之所,男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呼叫的声音震耳欲聋。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我屏住呼吸听着,问凹眼姑娘。

她笑一会儿又严肃起来,说“开始没那么严重。我们不过是在一起抽洋烟、喝洋酒和咖啡,还吃鱼子酱……后来……”

我吸着冷气。这在当时都是进口的东西,一般人闻所未闻。我不相信地看着她,但从神『色』上看出她毫无夸张。

她斜着眼睛瞟我,我却从中看出了一丝炫耀。她咕哝着“我们喝酒喝多了才出一点点事,有时醒来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衣服给解了……这里的漂亮姑娘多了,好小伙子也多,就像电影里演的差不多。告诉你,我在当中可不算最漂亮的。我们主要是跳舞——亲嘴吗?那当然是少不了的……”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我真不敢相信她也是来自东部平原的人。我心里为她感到可惜和——可耻。可是她满不在乎,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深深的眼窝里闪动,多么诱人又多么可怕。是的,这一夜我觉得她和她来往的那个世界都是无比可怕的。我的呼吸变得小心翼翼了,口吃一样问道

“你们,真的在那儿过夜了?”

“那当然。过夜又算什么?那个大厅,那个大宅子太大了,就是同时待上三四十人也宽宽敞敞,一点都不拥挤啊。大家并排躺着聊天,困了就睡过去了。也有人半夜躲到小屋里去了,他们在里面干些什么咱都知道……嘻嘻,吓着了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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